10月18日上午,由江蘇省泰州市檢察院起訴的王小朋等59人非法捕撈破壞長江生態(tài)環(huán)境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案發(fā)地靖江市開庭,該案由南京環(huán)境資源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多家媒體全程在線直播,該省部分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人民監(jiān)督員、特約檢察員等觀摩了庭審。
2018年4月,靖江市公安局根據(jù)當?shù)貪O政部門提供的線索,抓獲非法捕撈、收購和販賣“水中軟黃金”——鰻魚苗的犯罪嫌疑人王小朋等人。今年3月,王小朋等人被判處相應刑罰。在本案刑事審查起訴階段,泰州檢察機關著手開展民事公益訴訟工作,今年2月14日,泰州市檢察院對此公益訴訟案件立案。
今年7月15日,經(jīng)江蘇省檢察院批準,泰州市檢察院向南京市中級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判令59名被告對其非法捕撈、販賣和收購的鰻魚苗所造成的直接鰻魚資源損失和其他生態(tài)資源損失承擔賠償責任;59名被告對其非法捕撈、販賣和收購的鰻魚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國家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庭審主要圍繞生態(tài)資源損失如何認定,捕撈者、販賣者、收購者是否構成共同侵權、是否應當承擔連帶責任,被告在刑事案件中被收繳的違法所得是否應當在賠償金額中予以抵扣這三個方面開展,庭審雙方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作為專家證人,中國水產(chǎn)科學研究院淡水漁業(yè)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周彥鋒對非法捕撈造成生態(tài)環(huán)境資源損害評估等問題出庭作證。
公益訴訟起訴人在最后陳述時表示,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一方面是讓侵權者賠償損失,用于修復長江生態(tài);另一方面也通過本案警示:禁止非法捕撈和買賣長江鰻魚苗,讓長江大保護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讓長江禁捕政策得到更好貫徹執(zhí)行。
